为支持扬州做好疫情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,切实发挥价格调节专项资金调控市场、稳定物价作用,近日,省发展改革委对2021年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调整,安排500万元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,专项支持扬州开展价格调控工作。8月15日,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通知,向扬州市下达资金预算指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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